“领导”请求加我微信,知道我名字,头像也是本人?
添加!
“领导”嘘寒问暖关心我工作情况?
温暖!
“领导”突遇急事,“急用钱,但是自己不方便操作”,让我帮忙代为转账?
必须爽快答应!
没想到……
近期,宝应警方接到数起
冒充领导的诈骗案件
不法分子
通过盗用领导的照片、姓名
伪造冒充
“领导”的微信等社交账号
主动添加好友进行诈骗
发 案
攻 坚
抓 捕
1、领导的出场方式不一般
诈骗分子事先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领导”的姓名、工作、职务等个人资料,然后在网络下载领导照片作为头像、使用领导的真实姓名作为微信名,有的甚至盗用领导微信头像、昵称,通过微信大面积“撒网”,添加企业主、相关工作人员为好友。
2、“暖心关怀”拉近距离
建立联系后,骗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以关心下属工作的口吻拉近距离,让受害人“如沐春风”,以为自己的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极大降低戒备之心。
随后便以“现在上级正好下达几个扶持政策”“有时间来办公室了解了解”主动提出帮助受害人解决困难,不仅打消了受害人的疑虑还释放出朦胧信号,让受害人对个人及企业的未来发展浮想联翩……
3、花式借口信手拈来、诈骗方式不断升级
正当受害人感觉与“领导”的关系已更进一步时,骗子顺势而为,以自己身份不便为由,发来一张文字图,提出需要帮忙周转资金或过桥转账。
4、时间紧张,玩的就是心跳
骗子以“正在调研”和“领导在外”等理由,抓住受害人对领导敬畏、不敢质疑心理,频繁使用“尽快”“马上”等词语催促,既营造了紧张气氛,又利用时间差降低受害人核实转账需求真假的可能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示
1.微信中突然有领导干部添加微信的,要谨慎甄别。特别是涉及转账、汇款等,务必通过电话、见面等途径核实确认。
2.在交流中,如果不想太冒昧的质疑对方,可以委婉询问对方一些问题,比如具体的一些人或事进行对方身份的核实。
3.在生活和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好个人及单位信息,以防被骗子掌握从而实施精准诈骗。如一旦发现被骗,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 宝应县公安局新闻中心、平安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