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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一男子为了入编!竟然…
2022年11月03日 17:35   浏览:255   来源:宝应人网站

                         

为通过组织部门的入编审核,扬州一男子周某某私下找人伪造相关证明,删除“污点”,被发现后不仅丢了工作还受到了刑罚。近日,经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陶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四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周某某原是一名乡村工作人员,曾于2006年因盗窃被镇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后周某某为通过组织部门的乡镇事业编入编审核,到派出所开具了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证明上记载有“2006年因盗窃被镇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由于害怕这一“污点”会影响入编审核,周某某找到了经营广告公司的好友陶某某,二人共同商议伪造了一份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将原件中记载的“2006年因盗窃被镇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内容删除。后来,周某某将该伪造的证明送至组织部门用于其乡镇事业编的审核,但最终被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审查发现。
案发后,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日,经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陶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四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据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论是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还是伪造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印章,都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相关部门介绍,乡镇事业编审核要综合多方面考虑,是否受过治安处罚并非决定性因素,周某某原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最终弄巧成拙丢了工作。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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