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王国运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宝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小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敏同志任宝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宝应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赵霞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高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职务;
赵青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伟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阳中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凤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李彬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张娟娟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张剡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宝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国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唐忠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郭仁军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