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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9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将被处罚!
2020年07月23日 17:46   浏览:51   来源:宝友投稿

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

在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这方面

扬州正式发布具体通告

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无数真实案例提醒骑行者

安全头盔能帮你在关键时刻

承受你不该承受的致命伤

是发生意外时最后的一道屏障



安全骑行

你必须知道的7件事情



骑行请佩戴安全头盔

“盔”得有你 世界如此美丽

骑行请遵守信号灯

有些事并没那么急



骑行请勿酒驾

喝酒不要开车 骑车也要遵守



骑行请勿逆行

为图自己“方便” 却是害人害己



未满16周岁

不能骑电动车上路


父母的监督 很重要



请不要骑行通过

人行横道


这不仅是规则 更是一种礼节



请不要加装雨篷

违规载物载人


有时候少些“负担”更安全

来源:扬州交警  宝应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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